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工信规字〔2023〕1号)要求 ,经企业自愿申报、组织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3年度江西省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现予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江西迈得机电配件有限公司等2165家企业“ 江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公告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二、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业化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共3193家一并纳入江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范围,名单不再另行公告,其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有效期按其原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有效期执行。
三、获得江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要继续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加快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培育工作方案,形成与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有机衔接的梯度培育体系。